工作人员在安徽省合肥市的中国声谷体验中心介绍一款智慧医疗产品。
新华社记者 张端 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近几年,中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迅速,多地开展积极探索。深圳市新一代信息通信集群、无锡市物联网集群、合肥市智能语音集群、杭州市数字安防集群……在工信部日前公布的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中,多个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产业集群上榜。
地方数字经济有“个性”
技术人员在键盘上敲入代码指令,多辆载重约10吨的无人驾驶智能网联货车就能在码头、集散中心、企业仓库之间进行自动装载和卸货——在江苏省无锡市,物联网技术为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类似的场景在无锡比比皆是:无人驾驶智能清扫车在街道穿梭工作,综合性气象探测仪感知着天气的细微变化,快递包裹在双层交叉带分拣设备上被快速扫描分拣……这背后,是无锡市物联网产业集群的飞速发展。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无锡集聚物联网相关领域企业超3000家,涵盖关联芯片、感知设备、网络通信、智能硬件、应用服务等全产业链条,形成了以物联网为核心的数字产业集群。2021年,无锡物联网产业规模超过3500亿元,占江苏省的1/2、全国的近1/4。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数字产业集群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从事数字产品制造、数字产品服务、数字技术应用、数字要素驱动的企业主体及其相关机构等组成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
如今,多地数字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且各具特色和优势。在安徽省合肥市,智能语音集群以科大讯飞等为龙头,2021年实现营收1378亿元、入园企业达1423家,连续5年产值、企业数量增长率均超过30%。在浙江省杭州市,数字安防集群带动全市4322家相关企业,2021年核心产业实现营收2720.8亿元,同比增长17.2%。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日前发布《2022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称,基于资源禀赋抢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再围绕产业名片打造市场和生态,是诸多城市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路径。例如,成都的电子信息产业、贵阳的大数据产业、武汉的通信产业等“个性化”鲜明。
“集聚效应”看得见
走进位于广东省佛山市数字经济创新产业集聚区的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二维码、条形码和数字显示屏随处可见,员工扫码打卡即可完成个人数据收集。车间主任或者班组长在屏幕前就能实时精确掌握产品缺陷、工序产出、设备效能、工人效率等信息。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流程管理系统赋能下,企业实现了从订单到交货的全流程数字管理,该工厂也成功入选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
记者了解到,总面积20.89平方公里的佛山数字经济创新产业集聚区内一片火热,一批优质数字经济项目涌现,为佛山数字经济发展助力。
专家指出,中国数字经济持续多年的飞速发展,为打造数字产业集群提供了良好基础。数字产业集群可以发挥专业化分工、产业间协同合作效应,有效降低创新和交易成本,优化配置并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在推动数字产业内互联互通、融合发展的同时,有力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日前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2年)》显示,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为7.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据统计,工业互联网目前已全面融入45个国民经济大类,产业规模迈过万亿元大关。
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许多地区积极构建数字产业集群。北京市朝阳区重点建设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空间地理信息五大特色产业集群,目前全区共建成5G基站4889个,落地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创新平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以“龙头企业+产业生态”的思路,推动白云湖数字科技城建设,目前该科技城已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电子竞技、商业服务等产业,总投资额超200亿元,数字科创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龙头企业来带动
5G、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今年8月,深圳市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集群展亮相第十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聚焦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及细分领域的关联产业,集中展示相关数字产品及应用。
“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支撑深圳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对拉动有效投资、促进信息消费和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挥着极强的带动作用。”深圳市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集群负责人毕亚雷表示。深圳市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集群集聚了华为、中兴、比亚迪等龙头企业,2021年该产业总产值达到2.38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6。
业内人士认为,建立和发展数字产业集群的最佳途径,就是让一批现有的互联网公司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利用算力、算法转型升级,成为挖掘数字“钻石矿”的“掘进机”,成为挺进“数字蓝海”的“巡洋舰”,成为数字经济中的市场主体。
在近日举行的2022年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全国深度行·深圳站活动中,针对“如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数字经济推进处处长张建伦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全面奠定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推进及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等;二是准确把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三是全力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包括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转型升级等。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信息化与软件产业研究所数字化转型研究室主任高婴劢表示,目前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热度高,下一步需加快5G、集成电路、工业软件等代表国家战略方向、创新密度高、市场潜力大的产业集群化发展,增强本土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形成全局带动效应;同时鼓励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通过规模集聚、优势互补,促进数字产业高速成长。(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李嘉宝)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