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
湖北日报讯(记者肖丽琼)1月8日,湖北省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举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董卫民出席并宣布活动启动。
启动仪式上,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黄冈市签订“武汉都市圈”劳务合作协议,宜昌明珠(醉三峡)创业孵化园等14家单位被分别授牌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省返乡创业示范园区(项目)、省第四批十大劳务品牌等。
启动仪式后,董卫民来到信息化展示区、招聘企业展台,听取零工驿站、“网上春风行动”等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需求,询问求职者工作意愿和创业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他强调,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集中帮助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创业,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开门红。
启动仪式现场组织100多家企业进场招聘,顺丰、仟吉、海尔等多家企业开展现场网络直播招聘。今年,全省各地将组织各类招聘活动2000多场,参加招聘会的企业近2万家,提供就业岗位超过85万个。
深圳拟推共有产权房 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50%******
中新网1月17日电 深圳市住建局网站17日就《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说明指出,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市政府可以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申请条件主要为: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起草说明明确,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物业服务费以及使用过程中全部管理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出借出租住房。购房人应当全额缴交所购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使用过程中全部维修维护责任和义务。对于开发建设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个人等各类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多种方式加以约束,促进共有产权住房的公平善用。(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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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