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市 黄志刚
那年·时代记忆 李国梁
母与子 冯晓东
毕棚沟风景 陆庆龙
停泊 姚芳华
写生(水彩画) 邓涵
塔吉克老人(水彩画) 李晓林
【学人谈】
近年来,中国水彩画的发展可以用“迅猛”一词来形容:艺术院校的水彩画教学由相关课程的设置逐步转变为水彩画系的建立;国内大大小小的水彩画创作团体陆续组织成立;国内外的水彩画展览和写生创作交流活动频繁举办;大量水彩画相关赏析、普及文章由各类媒体不断推送……中国水彩画发展在短短几年里变得热闹非凡,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在众多画种里,水彩画是极为活跃且十分适宜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展示、推广的一个画种。究其缘由,是因为水彩画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除了其鲜艳明丽的色彩、雅致清新的风格十分贴近大众审美外,创作材料稀松平常,绘画方式简便易行,也使得人们更易掌握。此外,水彩画在进入中国的数百年来,大都以小幅风景、静物的形式出现,种种缘由,使得水彩画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
作为“舶来品”,水彩画的发展历程与西方美术史有着很大部分的重叠。尽管水彩画历史悠久,但油画、雕塑、壁画等在不同时期各领风骚,成为艺术创作的主流,而19世纪之前的水彩画大多是描述性绘画,更多是作为补充,常见于风景、静物等主题的小幅创作中。直至19世纪末,纷繁的艺术形式与风格不断涌现,对绘画个性的强调被推向了极致,这也为水彩画带来了新的生机。因为它的鲜活、灵动,甚至种种不可控因素都可成为它的亮点,艺术家们从水彩画的创作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体验。
我们常将水彩画比喻为轻音乐,这是基于其调性而言。在水彩画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如丢勒、透纳、康斯特布尔、塞尚、罗丹、萨金特等西方绘画大师,以及中国老一辈艺术大家,如李铁夫、关广志、李剑晨、吴大羽、庞薰琹、吴冠中、古元等,正因他们的辛勤耕耘与不懈探索,大大拓展了水彩这一画种的深度与广度,也提高了这一媒介的知名度。当代中国水彩画的创作发展,除了对于媒介材料本身的关注,还应注重提升创作者自身的艺术水准,包括艺术家的胸怀、眼界和知识结构的完善度,以及对美术史的认知,这些因素直接决定了创作者使用水彩这一媒介的角度、方式和作品语言的丰富性。这一点,在近年来的中国水彩画创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近日,以“水彩让城市更精彩”为主题的首届中国当代水彩邀请展暨水彩学术论坛在青岛举办。此次展览参与者众多、影响力甚广,通过来自全国各地优秀水彩画家创作的500余件作品,我们可以管窥当代中国水彩画创作,一探其多元的发展面貌。许多优秀作品从题材、形式、观念等多方面展现出水彩画的多样可能,让人眼前一亮。栾泓伟的《岁月如烟》、白固的《秋日》、胡巧玲的《食语》等作品注重个性化的语言表达,通过对景物的描摹传达出细腻的个人情绪;纪钦达的《培训班》、林波的《安全出行》、井旭的《悠悠的世界》等作品从不同角度展现出人与时代密不可分的关系,以崭新的视角探索具象绘画的表达维度;刘云生的《雪域老妇》、冯晓东的《母与子》聚焦人物主题,艺术家力求运用传统的表现方式,通过深入刻画塑造不同生存状态下的人物性格。此外,还有许多艺术家试图在创作中展现水彩语言的实验性与观念性,于具象与抽象的转换中,探索画面形式的疏密变化与简繁对比,以及色彩在水性张力下的变化极限。其中,邓涵的《写生》、姚芳华的《停泊系列》、王绍波的《岛城》、赵云龙的《无风的夏日》等作品让人耳目一新。
纵览参展作品,我们也可以发现,近年来的一些水彩画创作倾向于在纸面上玩味形式语言的变化,内容上则趋于超脱现实的表达,追求视觉上的快感。同时,全国不同地区水彩画发展的不均衡、创作者水平参差不齐,同样是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在锤炼创作技艺的同时,艺术家还需要具备紧扣时代脉搏、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怀,需要秉持现实主义的创作态度。与此同时,中国水彩画的发展还需加强艺术批评和艺术理论研究,为实践提出更高的要求,理论与实践同频共振,方能使作品生发出创新的力量。
我想,水彩画也许就是万花丛中那一朵淡雅的小花,它就应该以自己轻快、明媚、透亮、飘逸的姿态展现于世人面前,去传达人的情感与思绪。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它就不可以有所突破,有人尝试以超大尺幅展现其魅力,有人将宏大题材搬上水彩画纸,有人借助新材料、新技法探寻艺术语言的新表现……这些都是当代中国水彩画以求突破的一种实验,我们应该鼓励这种实验。尊重传统,继承传统,但不拘泥于传统,不停留在过往,方可行稳致远。
(作者:李晓林,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副主任)
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作者:徐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近年来,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两者承前启后相互衔接,在确保“十四五”时期“一规划两纲要”的统一协调的基础上,为构建更加完善更加与时俱进的法治中国,绘就出了宏伟蓝图,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引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华民族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中华民族必须面临的一场自上而下的深刻的社会变革。法治中国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重大工作,必须加强党中央对这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是领导一切的,这是新时代党建实践的升华,对党建理论认识的一次重大飞跃,也是建党百年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党领导一切自然包括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法治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民,所以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确保法治工作正确方向的前提,是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走向成功的根本保证。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一体推进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治和法治关系在党的建设中的集中反映,关键在正确认识党和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必须抓住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并以此为一切活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
社会主义法治之所以能固根本,长期造福人民,历史和现实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它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心声。新中国成立之初,就通过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我国法治化进程全面提速,民主化进程全面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足我国实际,在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党中央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我国法治建设全面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党中央从战略部署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新的战略部署,注重从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等方面全面系统阐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些将进一步促进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的发挥。
党的领导是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重要法宝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先必须要搞好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外交等,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各环节,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当今世界局势变化多端,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改革攻坚的深水期,发展稳定安全任务艰巨繁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领域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问题不断凸显,改革发展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难铲的绊脚石。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一切改革难题的前提。坚持党的领导,要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讲政治和讲法律的有机统一,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要不断提高对新时代党的思想理论的政治领悟力,要不断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政治执行力,这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关键。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只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牢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自信自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才能充分发挥党协调各方力量资源的优势,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攻坚克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才能迎刃而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要破解法治改革领域的难题,必须加强立法,立法必须科学,科学立法是解决一切难题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基础,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关键,四个方面紧密联系互为支撑。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要立足于制度完善,着眼于体制改革,致力于机制创新,要全面深化司法领域的改革,为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法治与政治难舍难分,任何形式的法治都是以一定的政治理论、政治逻辑、政治立场为支撑的,任何时代的法治都会深深地打上那个时代的政治烙印,法治本身是一种具有鲜明时代色彩的政治形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确保我国法治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着力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入法”就是将党的领导这种制度形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让党的领导于法有据,通过法律明确党的领导地位,规范党的领导活动,有序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入规”就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来保障党的领导地位,推进党的建设,强化党的职责,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律和制度是全面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双重保证,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突出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快推进立法体制改革和立法机制创新,全面加强新时代的立法工作,特别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重视新兴领域立法,完善涉外领域立法,将新时代符合党的主张、人民意愿的新理念新思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法治准则,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我国法治建设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为了更好地保证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领导,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时刻牢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立法机关要紧扣国家发展的实际,紧扣法治中国建设的需求,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使我国的立法更加科学、更加民主,全面提升依法立法水平,让立法真正能够反映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心声。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让法治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崇高的信仰,永远根植于人民心中。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必须有清醒的政治自觉,不断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模范。党要成为带头守法的领头雁,始终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机理与制度构建研究”(19AFX021)的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